绿色出行 新能源汽车翻开节能新篇章

阳江日报 2018-06-29 14:42

租赁电动公共汽车开展公务活动

江城区供电局建设的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充电

国产新能源汽车

企业自建充电桩

2018年阳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宣传系列报道

近年来,新能源已经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统计,今年1至5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均完成32.8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2.9%和141.6%。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应对汽车能源与环境挑战的根本出路,公务用车能耗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中占重要比例,而且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的选型和配置标准,在全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引导全社会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有效手段,为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核心,以实现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互享为目标,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低碳出行

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随着政府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相继出台,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关注新能源汽车,并把其列入购车的考虑对象。截至6月20日,阳江市已经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共有354辆。

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使用成本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是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公务用车能耗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中占重要比例,而且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的选型和配置标准,在全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引导全社会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有效手段。

根据2016年4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部署,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引导创新商业模式,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全面调动整车生产企业、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使用者、融资租赁企业等各方的积极性,建立以产业链企业之间风险共担、合作经营为主,以政府扶持、财政补贴为辅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模式。加快培育市场,促进产需互促,实现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相互牵引,配套设施与整车生产同步改善,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扶持力度,努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宣传教育活动,并在公务用车中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低碳出行,及时传递相关优惠政策,带动单位内部新增或更换公务用车优先购买新能源汽车,鼓励全市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充分体现了政府节能降耗、绿色环保、低碳出行的带头示范效应。

政策支持

多方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

2016年4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当中提到:从2016年开始,省本级及珠三角地区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纯电动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95%;其他市要参照珠三角地区推广目标,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推广目标。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发展部公交车比例超7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65%,基本实现纯电动公交车的规模化、商业化运营;珠三角地区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比超8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75%,珠三角地区成为全国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的示范区域。

2017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根据国家的新能源推广计划,到2020年公务用车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比例要超过50%。

2017年12月27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而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继续有效。2018年3月,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指出,能源车购置税减免延期三年。

在新能源车辆补贴方面,政策倾向也有所变化。今年2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员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2017年的标准0.7倍发放,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全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从6月12日起开始实施,续航里程低于150公里以下的纯电动车将不再享有补贴,续航里程在150-300公里之间的车型补贴分别下调20%-50%不等,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上的车型,补贴上调2%-4%不等。补贴明显将资源倾向于高续航里程车型,提高了技术门槛。

经测算,购买一辆续航里程为300公里的纯电动汽车,2017年能获得的补贴最高为4.4万元,2018年最高标准则为3.4万元;而对于超过300公里续航里程的车辆,在新政执行后则可获得4.5万元至5万元的补贴,超过了2017年最高补贴4.4万元。

完善设施

加快行业配套建设

当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主要存在续航里程短、充电时间长、充电桩分布不均衡的不利因素。随着环保、低碳的概念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接受,电动公交车和小型车辆的充电需求日益增多,与之相配套的充电设施建设也加快了步伐。

记者从市供电局了解到,该局已有22个充电点对市民开放,合计充电桩46个,各县区均有充电桩布点,主要分布在各供电营业厅门口。市民只需下载安装“粤易充”APP,便可查询充电地点和支付费用。一些汽车销售公司和车主也建有部分充电桩,市民可通过充电网APP搜索。

记者走访了解到,企业建充电桩前期投入大,资金回笼较慢。许多企业对外运营的充电桩处在亏损状态,只有极少数盈利,这种情况阻碍了企业对发展充电桩的热情。而充电桩数量不足,会导致消费者购买意愿降低,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发展不起来,造成充电桩盈利困难。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恶性循环。

日前,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要求2020年全省干线高速公路(除城市绕城环线、快速路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同时,支持互联网、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推进一批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推进阳江市公共机构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阳江市公共机构单位内部停车位及配电设施实际情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充电桩建设工作,利用创建第二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契机,建设了2个挂壁式慢充桩,并多次和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开展工作座谈会,统一调查摸底全市各类机构停车位、充电配套设施情况,汇总各类型公共机构相关信息,参考其他地市先进经验,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分解下达阳江市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2017年6月至2020年12月,阳江市公共机构共需建设完成610个充电桩,分3个阶段逐步推进,其中2017年至2018年6月完成160个充电桩,2018年7月至2019年完成229个充电桩,2020年完成221个充电桩。目前,阳江市中医医院已建成10个充电桩。

截至2017年底,阳江市部分公共机构充电桩建设项目已进行了实地勘察,正编制设计方案,待审批通过后即可施工建设。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提供相关场地,引进阳江供电局在“十三五”期间投资建设40个(以上)充电桩,第一期26个充电桩将于今年年底完成。

此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完善社会化建设充电桩的模式和制度,以更加规范、科学的形式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充电桩项目的建设,并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桩建设纳入节能监察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多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责任,凝聚多方合力,探索创新发展方式,切实解决充电桩建设的突出问题。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有效途径,是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的重要内容。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既给国家机关的公务出行提供了便利,又达到了节能降耗、低碳出行效果。公共机构作为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领头羊”,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践行阳江市“以海兴市、绿色发展”的理念,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以实际的行动保卫我们的碧水蓝天,为全社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做出应有的贡献。

文字/王 静 林艺艺 ■ 图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梁文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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