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业统计的通告

阳江日报 2018-06-12 01: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广告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于2018年3月至6月开展广告业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统计时间:2018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统计对象:阳江市境内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含有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品牌代理、品牌服务、营销策划等在内的广告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告行业协会。

三、统计周期和内容:2017年度经营数据,包括广告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数据,详见系统报表填报页面。

四、统计方式:统计对象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大厅-广告行业统计”栏目下的“广东省广告行业统计分析系统”(http://gdad.gdgs.gov.cn)填报统计报表。

五、注意事项:开展广告业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关系到广告企业自身的利益和发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于上述时间内通过系统填报。对于迟报、拒报或虚报的单位,工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移送统计部门处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属辖区登记机关广告监管部门,咨询电话:3366991(市工商局)、3313086(江城工商分局)、3890699(海陵工商分局)、3821928(高新工商分局)、7734970(阳春市工商局)、6615572(阳东区工商局)、5557528(阳西县工商局)。

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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