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启动公积金 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广东建设报 2018-05-09 00:32

广东建设报讯5月4日,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称,可开展“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凡职工本人、配偶或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在阳江市范围内贷款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业务。

记者了解到,由于商业银行还未全部提供数据接口给公积金中心,目前仅可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及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商业贷款按月提取还贷业务,预计到6月数据接口问题解决后,将可办理其他商业银行的商业贷款。

“实际上,我们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的新系统在今年1月8日已正式上线,春节后开始有职工来办理。迄今,市公积金中心共有29个职工签约。”该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4日当天有许多市民致电公积金中心有意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此前,职工提取公积金还贷只能一年提取一次,如今只要带齐资料来办理按月提取还贷,签约后职工每月的公积金将自动划款到银行账户还贷。

办理好《借款合同》且刚办理完购房首付款提取的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到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签订《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委托协议书》,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发生的还贷本息,且历次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所偿还贷款本息的总额。办理好《借款合同》且以前提取过、持有公积金中心发放的《提取登记证》,可按规定提取时间办理完提取后,再办理按月提取还贷手续;未到规定提取时间的职工不能提前办理按月提取还贷手续。另外,职工配偶以及家庭成员办理时可同时签订一份协议,也可分别签订协议。

该负责人补充说,刚办理完购房首付款提取的职工若当月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需要到第三个月开始每月公积金自动划款还贷。正在办理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的职工,若想提前办理按月提取还贷,则需要放弃之前未满一年时间的提取额,重新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签约后从次月开始每月公积金自动划款还贷。

对于该项业务,一些市民表示以后还房贷更加方便,特别是夫妻双职工的情况下每月公积金金额加起来基本够还贷。但也有一些年轻的单身职工觉得用处不大,“每月公积金也不够还房贷,无论是按月提或是按年提,钱都是自己的,分期拿和一次性拿没多大区别”。

(据阳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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