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非儿戏私自脱管被收监

韶关日报 2021-06-04 11:18

本报讯近日,在新丰县检察院的检察监督下,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020年8月28日,陈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生效后,陈某某在新丰县司法局办理入矫。在社区矫正期间,陈某某两次违反监管规定私自外出,并在首次违规外出被谈话提醒后仍不知悔改,第二次外出期间还拒绝司法所的管理,直接造成其脱离社区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后果。

掌握该情况后,新丰县检察院立即对陈某某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核查。在查清事实和固定证据后,该院先后向县司法局发出2份《监督意见书》,督促司法局向原审法院提请撤销对陈某某的缓刑判决、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新丰县司法局采纳了检察院的监督意见,向原审法院提请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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