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检察机关努力办好公益诉讼案件 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本报讯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近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良锋率队赴乐昌专题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办案工作。
调研会上,乐昌市检察院有关领导介绍了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汇报了当地废砷矿区污染一案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与会人员围绕该污染案的案件线索排查、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加强部门联动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
乐昌市检察院有关领导表示,乐昌市相关行政机关将进一步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污染综合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生问题上加强合作。宋良锋指出,市检察院党组十分重视废砷矿区污染一案,检察长曾伊山亲自部署指导案件的推进工作,并要求韶关、乐昌两级检察院联动,把调查取证工作做稳做实,确保案件质量,切实体现为民办实事的成效。针对下一步工作,宋良锋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扎实稳妥推进废砷矿区污染一案的办理,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二是办案中遇到重大情况或疑难问题,要向上级检察院多请示、多沟通。三是强化人员配置,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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