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柔性司法助失足青年重回人生正轨 判后帮扶显真情 情法相融暖人心

韶关日报 2021-05-29 06:23

本报讯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武江区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青少年刑事审判工作,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决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5月13日,该院依法对一名大专在校学生小何犯交通肇事罪进行一审宣判,并当场与学校、检察院一起对其开展帮教工作(如图),院校联动为失足学生指引人生方向。

2020年初,小何驾驶共享电动车回校时将行人陈奶奶碰撞倒地。发生碰撞后,因心里害怕,小何在慌乱中将陈奶奶拖到路边后返回家中。由于父母不在家,小何又与家中表弟一起返回现场询问陈奶奶伤势,双方语言不通无法交流,且陈奶奶一直对二人摇头,因此小何误以为陈奶奶并无大碍,遂再次离开现场,造成陈奶奶受伤送院治疗后无效死亡。经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小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陈奶奶不承担事故责任。

武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小何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事故发生后,小何的家属积极赔偿陈奶奶的家属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小何系在校学生,学校方面亦愿意配合对其进行关怀和教育,具备相应帮教条件,可对其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一审判决小何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希望你好好珍惜这次判处缓刑的机会,在学校努力学习,掌握专业技能,争取学有所成,毕业后回报社会。”宣判后,承办法官结合自身审判职能,多维度、联动式地整合检察院、学校等各方力量,开展延伸帮教工作,并现场解答小何及其家属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真情关爱、真心负责,勉励涉案学生继续完成学业。小何亦表示,一定不会辜负大家的一片苦心,以后会遵纪守法,努力学习一技之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少年强则中国强,青少年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武江法院始终坚持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普法教育、判后帮教为重要抓手,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延伸保护等工作为有机补充,将对青少年的司法关爱贯穿审判全过程,为青少年密织法治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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