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件 执行法官耐心做好执行款领款手续

韶关日报 2021-05-22 06:06

本报讯“谢谢法官帮我执行到了诈骗款,开始接到法官打来叫我领款的电话,我以为碰到电话诈骗分子,所以一直没来领款,甚至还去公安部门报了案,要不是你们几次打电话来核对信息说明情况,我还真不敢贸然来领钱……”申请执行人既高兴又不好意思地说道。“现在确有诈骗分子冒充法院等机关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你这种谨慎的态度是对的……”执行法官对申请执行人说。

2019年6月,仁化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拨打电话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多次实施诈骗,被仁化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相应款项。判决生效后,仁化法院依法将黄某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向17名被害人进行返还。

2020年8月底开始,执行法官着手联系被害人准备分配执行款。由于该17人分散在全国各地,考虑疫情期间不方便让他们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执行法官便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联系,通知他们将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复印件邮寄到仁化法院执行局,以便发放执行款。然而,执行法官发给被害人的短信皆如石沉大海,电话联系也频频遭冷遇:只要一提“身份证”“银行卡”字眼,被害人就把执行法官当成“骗子”,直接挂断电话,甚至有人将此事作为网络诈骗线索报告给当地公安部门。

由于已经被骗过一次,每位被害人几乎都是“惊弓之鸟”,执行法官只能反复联系和解释,通过将案件情况、受骗金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其核实,这才打消了他们的疑虑。接下来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最终,17名被害人均配合法院执行局工作并办理了领款手续。

法官提示:近年来,利用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十分猖獗,部分人群被骗,损失惨重。当接到涉及财物电话或短信时,应当做到“三不一要”:一、不轻信。对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二、不透露。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三、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四、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友被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可直接报警,并提供骗子的账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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