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现场宣布处分决定 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韶关日报 2021-05-15 09:29

本报讯“陈某某同志身为中共党员,时任县水务局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专项资金……给予陈某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近日,新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到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该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的处分决定,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同时,坚持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回访教育等方式,切实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用案件说话让警示入心,深化标本兼治,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去年以来,该县已现场宣布处分决定1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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