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实施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 减轻多人口家庭电费负担
本报讯笔者近日从市发改局获悉,为适当减轻多人口家庭的电费负担,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826号)规定,从2021年6月1日起,韶关市将实施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市发改局要求各地严格遵照执行相关规定。
《通知》规定:在《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规定的基础上,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一户多人口”家庭,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如夏季第一档260千瓦时内不用加价,从2021年6月1日起可提高到360千瓦时内不用加价);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即电价水平每千瓦时提高3.7分),不执行阶梯加价。一户家庭人数主要以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在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数量为认定依据。每位居民用户只能在一个家庭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上述政策自申报成功的次月起执行,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居民用户在到期前应及时办理“一户多人口”政策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停止执行相关政策。停止执行后再办理的,重新申报成功后方可生效执行。
《通知》强调:居民用户应如实申报用电家庭人口,当家庭人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报调整。电网企业要简化申请和办理流程,为广大居民用户提供营业厅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等多种方便居民办理的渠道,并通过营业网点、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及申请办理方式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对相关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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