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抓好法律援助服务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纪实

韶关日报 2021-04-27 08:46

法律援助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心事业,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日,韶关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黄爱琴向记者介绍,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启动以来,市法律援助处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于教育整顿过程之中,采取有效措施,聚焦为民办实事,重点抓好窗口服务、重点法律援助宣传、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以及案件质量监督四个方面,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让法律援助贴近群众生活,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获得感。2021年1至3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77宗,其中民事444宗、刑事927宗、行政6宗。市法援处共受理171宗,其中民事73宗、刑事94宗、行政4宗。

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于2015年6月进驻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在2016年广东省司法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的验收时,以优异成绩通过验收,目前有9名公职律师。4月22日,记者在位于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市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见到了这样一幕。

“我在公司工作8年多,他们说辞退就辞退了我,这一点都不合理,该补偿的他们要补偿给我……”市民卢某坐在窗口前,言语激动地向值班律师诉说他的遭遇。

据他介绍,他在韶关市某公司担任保安,去年因为犯错被公司给了一张黄牌(警告),他认为不合理拒签后就无法享受到公司统一加薪等待遇。近日,公司又以“上班看手机不服从管理”为理由要辞退他,为此他前来寻求帮助。“我对法律不太了解,现在有这个法律援助窗口让我觉得有希望了,希望他们能够帮助我们这些打工人解决问题。”

“卢先生,我们先受理你的法律援助,然后会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律师会给你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如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提交到劳动仲裁院去,然后劳动仲裁院会根据事实和理由来依法裁决……”现场值班的市法律援助处律师何丹耐心地听取事件经过并向卢某解释接下来的程序如何走。

这样的一幕每天都在发生。面对每一位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法援律师都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解释,争取理解和配合。为加强窗口便民服务,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处制定了《韶关市法律援助处便民窗口应急服务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加强便民窗口规范化服务,大大缩短来访群众轮候时间,秩序良好,服务效果有了很大的提升。

应援尽援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是法律援助的主要重点服务对象。这些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保障的力度如何,是证明司法进步的显著标志。

“我们历来重视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推进司法部部署的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黄爱琴介绍道。

市法律援助处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017年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韶关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名录》并定时进行更新,还通过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制度和举办培训班等措施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2018年6月,韶关市被司法部确定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这个示范点在全国只有6个。在创建品牌示范点的工作推进中,韶关市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市司法局与普法办、人社、工会和市律师协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韶关市“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

市法律援助处精心组织谋划,持续有序推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一方面对农民工申请劳动维权法律援助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免于审查经济状况、简化程序、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另一方面精心组织“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以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团队培训班提升服务水平,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为抓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今年3月,市司法局和韶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的建设工作、值班律师联系人队伍建设工作等方面作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军人军属维权法律援助工作。

此外,市法律援助处还重点抓好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加强与相关团体密切联系,做好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心系群众确保好事做实

“近一个月来,我们共发送2400份法律援助宣传品给学生、老师、老人,主要是宣传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12348,以增强咨询服务的可及性,让广大学生、教师、老人、群众了解掌握获得法律咨询服务的途径,从而知悉相关法律规定,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及维权途径,做到"足不出户、获得法律咨询服务"。”黄爱琴介绍道。

这是市法律援助处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所取得的成效。据介绍,市法律援助处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建立由驻村(居)律师兼任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村(居)律师工作沟通和联系,通过他们进村(居)工作时携带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开展宣传,使居民了解法律援助,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积极寻求法律援助的帮忙。同时,通过广播电台、公交车车身广告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面,并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大型法治宣传活动,根据不同主题现场派发相关宣传资料,以及开展咨询或讲座活动。今年第一季度,市法律援助通过上述方式发放的各类宣传资料已达到11000多份(张)。

除了抓好宣传,市法律援助处还重点抓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同时重视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做好案件跟踪和质量评估,通过建立质量评估专家库,每年有计划组织开展质量评估工作,有效提高了韶关市法援案件质量。

新闻推荐

2021韶关文旅(东莞)推介会在东莞举行 追寻红色记忆 走进善美韶关

本报讯为积极推进莞韶对口精准帮扶和优质文旅对接,加强莞韶两地文旅产业的交流合作,巩固和开拓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市场,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