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律援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韶关日报 2021-04-17 08:55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贴近群众、直面群众,为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关系着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近年来,韶关市法律援助机构聚焦民生主动作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律师办案积极性低、案件指派难度增大、法律援助激励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需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

法律援助服务取得的成效

一是以“关爱弱势群体,高效法律援助服务”为特色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创建活动,荣获韶关市巾帼文明岗称号。二是出台《关于法律援助业务对外服务的公告》,及时发布法律服务热点、难点,确保疫情期间劳动者权益能得到及时维护。三是稳步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工作,开展关爱农民工、困难户、军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暨“敬老月”法律援助志愿活动7场。四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工作,开通农民工群体讨薪、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五是及时更新公示《韶关市法律援助案件辩护人名录》,实现全市律师资源共享,有效缓解县区法律援助机构派案压力。六是通过法律援助机构轮训、座谈培训、专题调研和质量评估等方式,提升法律援助律师专业能力和法律援助办案质量。2020年,韶关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238件,其中刑事案件4216件,民事案件1956件,行政案件66件;接待群众咨询5584件(人次)。市法律援助处共受理820件,其中刑事案件365件,民事案件265件,行政案件31件,接待咨询385人次。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过低制约律师办案积极性,派案难、抓办案质量难“两难”现象普遍存在。在广大基层,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每年均高速增长,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大,案件的成本日益增高,加之律师自身的业务繁忙,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又过低,不少律师认为办案压力过大而拒绝接受指派过多法律援助案件。派案难、抓办案质量难,已成为地方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中亟需破解的难题。二是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难以为继。目前,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的平均基数为2至4人,刑事全覆盖工作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仅要在便民窗口和人民法院、看守所值班,还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岗位临时变动是常态,队伍建设需待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服务面临新挑战。

下一步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一要进一步探索法律援助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与法律援助深度融合,切实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确保无辩护人的被告人获得法律服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设立联合法律援助工作站;健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通过设立驻军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进驻值班等方式保障军人军属及时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要拓宽基层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建立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机制。建议加强工作沟通汇报,进一步拓宽基层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建立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机制,解决制约法律援助律师办案“瓶颈”问题。

(二)加强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基础。一要面向社会招录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员,加大司法系统内部人员交流和对乡镇、村、社区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引导社会注册律师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积极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与政法类高校联系,争取专业技术支持,解决好法律服务人员断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等问题。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援助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绩效、办案补贴挂钩,促进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提高;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通过案件质量评估、旁听、征询受援人意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三要进一步利用新闻媒体,通过法律“六进”、法律咨询等途径,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法律援助工作家喻户晓,让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及时得到法律帮助,以使他们“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难题得到解决。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使困难群众的利益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市司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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