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信用卡透支6万余元 昔日同事对簿公堂

韶关日报 2021-03-24 23:23

本报讯“小张,我现在急需用钱,能不能借你的信用卡用用?我保证按时还款,看在同事的份上帮帮忙吧。”1年前,曹某找张某借钱,出于信任,张某将信用卡借给了他。岂料,这一仗义之举却给自己带来了麻烦。

2019年底,曹某称其老公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找同事张某想向其借款1万元。“但我现在手头没有闲置资金。”听了张某的话后,曹某说道:“那你把信用卡借给我用吧,到时候我自己还款。”碍于情面,张某将名下的两张信用卡及密码交付给曹某使用。

随后,曹某刷走卡上大额款项,信用卡透支额度不断飙升,但其却未按照约定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因此多次致电张某要求其按时还款,并告知其于还款日次日即刷走所有额度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信用污点。张某得知后,立即联系曹某了解情况并让其还款,曹某却一再推脱。

无奈之下,张某只得先自行偿还信用卡借款。2020年3月,张某再次要求曹某还款,曹某向其出具一份《借条》确认借款6.1万元,并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还款。因多次催收还款未果,张某将曹某告上法庭。

武江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张某提供了转账记录、《借条》、还款记录予以证明曹某向其借款的事实,曹某亦确认借款事实,故法院确认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曹某向张某偿还借款本金6.1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银行规定,信用卡只限于本人消费使用,禁止外借,但现实中出借信用卡仍时有发生,这一行为背后暗藏不少风险。一方面,把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无法直接体现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且信用卡的透支功能无法让出借人控制出借金额;另一方面,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信用卡欠款,不仅会造成出借双方互相扯皮,引发纠纷,还会影响金融信用环境,妨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此外,如他人持卡从事信用卡非法套现、诈骗等违法行为,出借人亦难逃其责,甚至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故当有人提出借信用卡时,一定要三思而行、谨慎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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