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尊敬的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农商银行”)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韶关农商银行定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
二、会议地点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沿江路16号南枫碧水花城K幢武江支行二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
韶关农商银行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审议议案
(一)关于审议《修订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版)》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修订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金融机构关联交易审查意见》的议案。
六、会议通报事项
(一)通报《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三农金融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二)通报《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
(三)通报《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
(四)通报《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
(五)通报《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六)通报《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聘请会计中介机构结果》。
七、参会人员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韶关农商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受邀嘉宾和见证律师等。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由股东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姓名、授权范围、事项、权限和委托书签发日期与有效期限等,并由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八、会议实行预登记及签到制度
(一)会议预登记
为便于会议筹备并确保会议顺利召开,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21年3月23日至4月2日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按会议签到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韶关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会议预先登记手续。如无法现场办理预先登记的,可通过电话与韶关农商银行联系,确定参会事宜。未办理会议预登记手续的,韶关农商银行董事会有权不安排其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签到
股东及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持下列材料于2021年4月10日9:20至9:45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9:45开始入场,10:00正式召开会议。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权凭证办理签到手续;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凭证(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3.因携带证件或提供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股东资格,将不能参加会议和表决。
九、会务联系
韶关农商银行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1号门店35。
会务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51-8760928。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公告同时在韶关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公布,审议事项及相关会议材料将备置于韶关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敬请各位股东留意。
(二)授权委托书模板可以到本次会议的会务处或韶关农商银行辖内各营业网点领取。
(三)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特此公告。
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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