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今年以来已刑拘6人、逮捕3人、移送起诉8人

韶关日报 2021-03-24 13:47

本报讯为有效防范遏制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全市公安机关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以严打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昨日,公安机关向媒体通报了近期公安机关快速侦破的新丰、翁源、曲江3起森林火灾案件。

故意制造森林火灾

今年1月20日中午,新丰县马头镇羌坑村“大窝”山段发生森林火灾。

新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组织民警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在市、县森林公安的共同努力下,办案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后,发现马头镇羌坑村村民龙某昌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审讯,龙某昌承认其在“大窝”山段故意制造森林火灾。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昌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燃放烟花引发森林火灾

2月17日,翁源县周陂镇哈水村发生森林火灾,翁源县公安机关立即组织民警赶往森林火灾现场。

经查,犯罪嫌疑人巫某,因燃放烟花引燃附近杂草,后引发森林火灾。目前,犯罪嫌疑人巫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故意纵火致森林火灾

2月18日晚,曲江区枫湾镇白水村委会大岭排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较大。

市公安局曲江分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工作,成功抓获涉嫌纵火的犯罪嫌疑人雷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雷某,男,53岁,枫湾镇白水村人。经讯问,雷某对其故意纵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公安机关介绍,自今年1月1日以来,因违法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全市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6人,逮捕3人,移送起诉8人;已行政拘留9人,警告3人,行政处罚27人。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等待森林火灾肇事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大家务必提高防火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对违法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公安机关将严厉进行查处,请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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