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韶关日报 2021-01-04 08:51

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近日,市公安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此次专项整治,韶关市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应急、市场监管、交通、供销等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开展专项整治,纠正一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打击处理一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单位和人员,收缴销毁一批超标、伪劣、非法烟花爆竹,实现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放重点管控区域零燃放,其他禁放区域基本不响”的禁燃管控目标,确保韶关市不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和爆炸案件。

工作中,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整顿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深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网点开展安全大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在民用建筑底商或在居民楼内设置零售点,是否销售超标、伪劣、假冒烟花爆竹产品,是否按规定粘贴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标签,是否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是否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如实登记烟花爆竹产品销售、购买流向。

同时,迅速开展安全大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本地区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彻底的安全大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人”。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环节安全监管,审查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动态掌握烟花爆竹产品的流向和流量。严格落实运输通报机制,切实加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监督执法力度。会同安监部门,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发货“四个必查”制度。

此外,还将严管关键部位节点,严查违规燃放行为。按2019年韶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加大对关键部位和节点的管控,严肃查处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要严肃处理,不出现降格处理现象。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增强合力;完善机制,科学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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