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意识全面提升 禁放法规有效落实 《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立法执法成效综述

韶关日报 2020-12-30 09:03

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韶关市成为全省设区市首批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地级市后实施的第一部实体法。几年过去了,这部法规的实施效果如何呢?近日,记者就此走访了相关业内人士。

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成效显著

“大家认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不仅仅是在燃放环节要加强管控,还应涉及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省市人大代表、市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广东众同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小雄向记者谈起这部法规的出台“经历”。陈小雄表示,业内人士对是禁还是限,禁放区域大小、管理程度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在这样的前提下,大家经过深入调研,认为既要显现我国燃放烟花爆竹传统文化元素,也要关注其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经过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多次讨论和审议,最终出台了这部地方性法规。

陈小雄表示,《条例》出台以前,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音、烟尘、固体垃圾带来的不良影响深有体会。《条例》出台后,基本上杜绝了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偶尔出现此类行为,经过执法部门的教育、处罚,这类现象逐年得到改善。从立法评估结果明显可以看出,群众对《条例》是赞成和拥护的。“好的效果产生以后,禁放核心区内各地方政府纷纷要求扩大限放和禁放范围,说明法规的出台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于是,《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2020年春节期间实现"市区重点管控区域零燃放,其他禁放区域基本不响"的禁燃管控目标,市区空气质量达到韶关市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赵志军对禁燃管控措施带来的明显变化深有感触。他表示,今年春节期间市区各大气自动监测站点均未出现因烟花爆竹集中燃放造成的PM2.5等污染物浓度峰值,空气质量较往年同期有显著改善。据市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数据显示,除夕至正月初六期间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优级别,尤其是除夕和大年初一期间,韶关市空气综合指数排名列全省第3位,是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年春节该时段空气质量的最好水平。

赵志军表示,2020年春节期间全市社会面总体情况安全平稳,未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燃放安全事故,连续两年实现市区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零火灾”“零伤害”,市民禁燃意识全面提升,禁放法规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管理形势实现历年最好。

多部门联勤联动促进《条例》有效实施

近年来,韶关市多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从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加强严格管控,结合春节期间大气污染应对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特点,全力推动打、防、管、宣等工作,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韶关市各部门强化联勤联动,打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公安、应急、交通等多部门联勤联动,协同作战,共同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问题导向,严管关键部位和节点,加大对关键部位和节点的管控,针对群众传统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间节点,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街面,集中开展小年夜、除夕夜、元宵夜等关键节点的禁燃巡查专项行动。

强化禁燃效果,突出“打、防、宣”一体推进,全链条打击,组织开展多波次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巡查,做到禁放区域内主要大街、重点路口及部位有力量开展巡逻查控工作。全覆盖宣传,实现全天候、全地域禁燃宣传全员全覆盖的效果,全面提升了市民的禁燃意识。

陈小雄建议,地方立法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手段,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应对限放和禁放区域进行更科学的划定,特别是在农村聚居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加以实施,更好地利用法律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赵志军表示,为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建议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落实各项禁燃管控措施。持续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充分运用多种方式,贯穿全年始终,持续保持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禁燃氛围。继续强化打击查处力度,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以打促管,保持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强大高压打击态势,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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