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深入推进坪石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打造新型城镇化建设先行区

韶关日报 2020-12-03 09:26

▲坪石镇全景图。▲工作人员为来坪石镇公共服务中心的群众办理业务。▲坪石镇综合执法队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干净整洁的坪石镇街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学生通过金鸡小学门前的地下人行通道,方便安全。▲猕猴桃喜获丰收,农户正在采摘。乐昌市坪石镇联合韶关市坪石公路事务中心开展路域整治,对G107、G240、G535沿线非公路标志进行清理。

前言

随着城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已不能满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18年12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在全省选取10个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乐昌市坪石镇位列其中。

为切实抓好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乐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乐昌市深入推进坪石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要求结合“2511”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放管服”改革,力争在下放职权、创新管理、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5年左右时间,将坪石镇打造成为乐昌市北部区域产业聚集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先行区和乐昌市副中心城市。

下放职权强活力着力破解乡镇“小马拉大车”问题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加速推进,乐昌市坪石镇承担了繁重的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责任,其职能明显有别于一般乡镇,现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执法权限等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权责不对等的“小马拉大车”问题较为突出。此次改革试点的核心就是扩权,通过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增强其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广东省赋予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行政职权通用事项目录》,将城镇管理、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农林经营、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等方面共325项县级行政职权直接赋予坪石镇直接行使。通过下放事权和管理权,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乡镇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务交由坪石镇管理,解决了乡镇“权小责大”“人微言轻”的问题,极大地缓和了长期困扰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矛盾,使镇行政执法“于法有据”,既能“看得见”,也能“管得着”。

据统计,此次赋予坪石镇的325项行政职权中行政执法类的权限就有307项,占比达94%。围绕执法重心下沉,管理关口前移,将违法行为通过在一线发现、一线解决,最大限度降低执法成本。一年多来,坪石镇借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开展综合执法各项工作。全面推行路长制,开展垃圾、污水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城区各主要街道、公路主干线、城乡接合部“脏乱差”环境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六乱”整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国省道路域整治,整治拆除一批违法建筑、违章遮阳挡雨棚和违规户外广告牌。完成沙场(堆)整治,关停、取缔无证场所。行政执法权限的下放,使坪石镇基层治理能力明显增强,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治理,一般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城市面貌明显改善,镇区居民纷纷表示:“城市街道比以前干净整洁多了,乱摆乱放现象消失了,交通比以前顺畅多了,夜晚路灯也亮起来了,整个镇区面貌比以前漂亮多了。”

创新管理出实招努力夯实试点改革的工作基础

一方面,机构做“减法”综合设置,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始终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不突破机构限额的前提下,整合优化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推行“前台+后台”模式,实现“1+1>2”的设置效果。如统筹党政工作机构设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通过调整优化、综合设置11个办事机构,既突出了党在基层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又统筹兼顾了包括城市建设在内的发达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又如优化属地事业单位设置,将乐昌市直部门驻镇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坪石镇管理,并与镇属相关事业单位整合重新组建,调整后将原来的11个事业单位整合优化为3个事业单位,较改革前大幅精简。再如强化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将市直部门派驻在坪石镇的派出机构划归坪石镇管理,整合组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以镇政府名义依法集中行使相关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强化了镇党委政府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服务能力,解决了乡镇执法主体资格问题。

另一方面,政策强“给力”支持改革,增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后劲活力。改革始终坚持“放水养鱼、做大做强”的原则,加大对坪石镇的配套措施支持,通过“人、财、物”政策倾斜,努力将坪石镇打造成为粤北县域副中心城市,重塑“广东北大门,岭南第一镇”形象。一是加大“人”的支持。在人员编制方面,充实坪石镇编制资源,重新核定坪石镇机关行政编制、行政执法编制、事业编制;在选人用人方面,赋予坪石镇灵活用人自主权,统一管理、使用和调配事业编制及人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坪石镇党政干部。改革期间,在发改、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管理、交通、水务、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林业等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副职和坪石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实行双向交叉挂任职(互任)制度。二是加大“财”的保障。从2019年起连续5年,韶关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乐昌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支持坪石镇改革,辖区新增税收收入以及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水资源费等非税收入的县级分成部分全额返拨坪石镇,辖区土地出让收益按5∶5的比例与乐昌市分成。三是加大“物”的支持。从2019年起优先将坪石镇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乐昌市重点项目,并优先申报省韶重点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确保坪石镇项目快速高效落地。此外,结合“2511”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和乐昌市副中心城市建设,持续在项目申报、规划、用地、旅游开发等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协同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确保不断增强坪石镇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

优化服务树宗旨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

改革试点始终牢记“服务优先、便民惠民”的宗旨,着力提升企业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一是建立权责清单。率先在坪石镇建立镇级权责清单制度,以“台账”的管理形式,对坪石镇行使的各项权力事项和应尽责任义务进行全面起底梳理,框定镇政府履职尽责“一亩三分地”,有效厘清了坪石镇政府与上级部门、与市场、与事业单位“三对关系”。

二是优化便民服务。设立坪石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集网上办事、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各种政务服务资源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事平台与实体政务服务有机融合,方便企业群众“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三是扩大服务范围。在公共服务中心加挂“乐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坪石分中心”牌子,将坪石镇公共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延伸至乐昌市北片区域各镇(办事处),其相关县级审批权限事项,可直接在坪石镇办理,充分发挥坪石镇作为乐昌市城市副中心的辐射作用,最大限度方便周边企业群众办事,让改革试点红利真正惠及基层企业群众。

风劲扬帆正当时奋力推进坪石镇经济社会加速发展

借助广东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这一战略机遇,坪石镇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结合“2511”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和乐昌市副中心城市建设,奋力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步履铿锵。

一方面,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品质不断提升。坪石镇投资1000多万元,完成了老坪石三叉路口红绿灯安装、镇区道路亮化和道路“白改黑”、一市场和河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肖家湾湿地公园、金鸡小学人行通道等一系列惠民利民项目。坪石大桥至坪乳线两边绿化项目、坪石镇污水处理二期项目动工建设。“139提升”工程、G535改道、金鸡岭地质公园、老旧城区改造项目等城市提升项目有序推进。完成了镇区内防“四害”排水管口的改造,清理疏通了排水排污管网。加大了镇区绿化力度,在镇区街道两旁补种绿化树,在重点路段建设花坛花基,并对树池进行美化,为镇区增添了绿色和美景。同时大力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整治占道经营、整顿交通秩序、规范工地管理,经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镇区及周边环境秩序明显改善,城区面貌焕然一新。

另一方面,产业体系持续优化,经济发展增添活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参与珠三角产业分工与协作,以东锆新材料等现有产业为基础,围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全力支持和推动坪石发电B厂供热管网项目建设。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为抓手,大力发展无花果、酿酒葡萄、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产业。无花果种植基地被评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坪石镇塔谷岭家庭农场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乐昌市运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省林业龙头企业。成功举办乐昌市第二届农民丰收节坪石会场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古驿道旅游、红色旅游,挖掘文化体育事业带动发展的潜力,顺利举办华南教育历史(坪石)研学基地韶关千人研学首发团活动、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华南研学“七一”主题党日等活动,华南教育历史(坪石)研学基地的研学游品牌初步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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