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人试车严重超速 销售员被吊销驾照
本报讯(记者 夏亮红 通讯员 刘洪希 童燕飞)11月30日,珠海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业务员聂某,接到中山城区交警传唤,到大队接受调查,他当日被处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吊销驾驶证。
就在5天前的11月25日,聂某带客户在中山南区限速50公里/小时的永安二路试车,一度将车开到时速150公里/小时,超速100%以上。
11月25日,一段“保时捷”在城市道路上飙车的微博视频在网上传播。从道路两边的建筑、广告、路牌等标志看,车辆行驶路线为中山南区永安路。发现这一段微博视频后,中山城区交警当即着手调查,并锁定一辆粤C号牌的蓝色保时捷小轿车为涉案车辆。
11月30日,中山城区交警传唤当事司机聂某到大队接受调查。经查,聂某系韶关翁源县人,珠海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销售员。
据聂某称,11月25日,有客户看中了一款保时捷小轿车,他于是驾驶这款粤C号牌的蓝色小轿车从中山市石岐区星汇湾出发,载客户前往南区永安路试车。在途中,他一边试车,一边向客户介绍车辆性能,并一度加速到140多公里。其间,坐在后排的客户将相关过程拍录视频,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段视频后来会在网上传播。
接到交警部门的询问后,他对自己作为一名车辆销售员无视交通安全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并表示以后会吸取教训,不再重犯。
按照道路交通法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将处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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