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交管部门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新政 12项便民新措施本月20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前日从市公安局获悉,在自2018年以来推出的4批42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基础上,交管部门围绕“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3个方面,将于本月20日再次推行12项便民新措施。
“现在,市民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是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私家车免检范围、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以及优化检验周期等。”市交管所副所长吴亦军介绍。根据新规,在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的基础上,将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即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且广东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也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同时,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年检1次调整为每两年年检1次,即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
吴亦军强调,“免检”并不等同于“不检”。在6年免检期内,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仍需向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但不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据悉,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启动,韶关市交管部门已制定配套制度规范,组织信息系统升级等实施准备。下一步,将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新措施落地生效,为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经营发展带来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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