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多措并举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为和谐劳动关系护航

韶关日报 2020-11-02 08:56

今年以来,韶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围绕“以调为主、调裁结合、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为韶关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驾护航。

据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韶关市两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各类争议案件2490宗,涉及劳动者3514人,涉案金额达6249.7万元,结案2316宗。其中,通过立案受理各类争议案1115宗,法定审限内限时结案率为100%,一裁终局率为58.2%,调解成功率为78.8%。

守住底线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近年来,韶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主动出击,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公平就业大环境明显改善。早些年,我们不时会听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有的劳资双方在劳动管理和工资分配中只靠口头协议约定,多次因为劳动报酬对簿公堂;有的企业按时发工资,却不肯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员工只能忍气吞声……作为弱势群体的一方,劳动者面对企业时往往是“不敢谈”、“不会谈”,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

“必须让劳动者有说理的地方,他们的合法诉求应该得到尊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

要做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早抓、常抓、重抓工资支付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上半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农民工申请仲裁案件97宗,涉及130人,结案金额235.57万元。通过开设“绿色通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协商和调解,对涉农民工案件实施重点监控,督导办理,全部在法定审限处结,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质效有效提高。同时,从源头抓起,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走进企业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专题宣讲,扎实推进普法工作。

筑牢防线积极应对疫情期间劳资关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院迅速发布了《关于做好近期调解仲裁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对疫情防控期间案件中止审理、当事人的法定仲裁时效计算等事项进行了告知;推出“不见面”办公方式,明确仲裁服务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的联系方式及程序流程。

在工作上,采取外松内紧的方式,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时间部署调解仲裁工作,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梳理、下发《关于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相关政策文件和典型案例汇编》300本,及时派发至各县(市、区)仲裁院、基层调解组织。对企业和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政策适用问题进行宣传解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仲裁服务工作,保障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优化服务做企业和劳动者“贴心人”

“我们不仅要当劳资纠纷的仲裁员,更要当企业和劳动者的"贴心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陈洁这样告诉笔者。

针对企业普遍复工复产的情况及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时做好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形势预判,对关联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优化处理流程,妥善预防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为减少群众“往返跑”,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大力推行“指尖业务”。当前全市11个仲裁机构均利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开通调解仲裁功能,案件处结率达100%,做到服务“不打烊”。

针对高频类案件,韶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深入一线服务当事人,及时针对各类劳动人事纠纷提供详细的法律法规指引和解释,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开展现场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合议,把劳动人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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