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留下巨额抚恤金兄弟二人因此闹上公堂 死亡抚恤金该如何分配?

韶关日报 2020-10-24 06:10

本报讯始兴的老张因病去世,留下一笔数额不小的抚恤金。不曾想,这笔抚恤金却成了引发其两个儿子矛盾的导火索,甚至让两兄弟对簿公堂。近日,始兴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原来,老张生前系某单位职工,今年年初,老张因病不幸离世,所在单位一次性发放了近20万元的抚恤金。对于这笔留下来的抚恤金该如何分配,老张的两个儿子各有心思。弟弟认为其应该独自继承全部的抚恤金,而哥哥认为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应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分割钱款的一半。两人互不相让,产生争执,哥哥一纸诉状将弟弟告上了法庭。

弟弟得知哥哥起诉自己后十分气愤,称自己一直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但哥哥却连父亲生病住院都没有看望过,没有尽到一个儿子应尽的义务,而且,父亲去世后丧葬事宜一直由其负责,哥哥在父亲刚去世就要求分钱,实在让人心寒。

始兴法院审理认为,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死者直系亲属的慰问金和生活补助费,具有精神性抚慰和物质性补偿双重性质,系基于与死者之间特定身份产生的财产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本案不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有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死者近亲属共有财产。

该案中,兄弟二人可以主张分割近20万元的抚恤金。至于分割的原则和比例问题,一般是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处理,但是,分配时亦会同时考虑各亲属与死者生前的关系、相互照顾程度及亲属的自主生活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老张生前与其小儿子一起居住生活长达7年,小儿子除日常陪伴老张吃饭、过生日、外出旅游外,在老张生病住院治疗期间,还悉心照顾并垫付医疗费,对老张的照顾、陪伴明显较多,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故法院依法判决老张的大儿子分得抚恤金的40%,小儿子分得抚恤金的60%。

一审宣判后,兄弟两人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服从。弟弟主动联系法院,将抚恤金通过法院足额支付给了哥哥,两人关系也得以缓和,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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