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男友贷款 他却拒绝归还法官建议:情侣也要“明算账”

韶关日报 2020-10-05 06:48

本报讯恋爱期间,男女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较为普遍,给付的性质可能是馈赠,也可能是借贷。出于对恋人的信任,借贷不打欠条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恋情生变,财产纠纷便有可能一触即发。近日,潘某便因此将前男友告上了法庭,诉请武江法院判决其前男友程某履行还款义务。

据悉,其二人相恋期间,因程某资金周转需要,潘某以个人名义在某网络平台上申请了一笔7万元的贷款。贷款发放后,潘某便将这笔贷款转到了程某的账户。而后,其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潘某遂要求程某归还该笔贷款及利息。但此时的程某坚称这7万元是情侣间的赠与,拒绝归还。

庭上,潘某提交了其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记录显示,程某曾与其协商如何代其办理贷款,并约定每月由程某归还分期款,证实了这7万元确是潘某代程某进行贷款而非赠与,潘某与程某之间形成实际欠款关系,程某对潘某具有还款义务。

庭后,法院结合庭上了解的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同意由程某在4个月内分期将上述贷款及利息归还给潘某,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生活中,情侣间因为有着较为亲密的关系,容易在财务上混同,且即便发生借贷,也大多不写欠条、借条、还款协议等书面借款凭证。发生纠纷、引发诉讼时,借款方通常会以涉案款项系赠与或是恋爱期间共同消费支出等为由进行抗辩,如出借方在发生借贷时没有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便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自身依法维权、追回欠款的难度。法官建议,为能切实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合法权益,情侣发生借贷关系时,还是要保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借条、转账票据等书面证据,并载明利息、还款期限、借款用途等事项,做到“明算账”“算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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