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的公筷(外一篇)
□李开周
在满清宫廷里,每个人吃饭都有“分例”,也就是规定的供应指标。皇帝的分例当然最多,清朝中后期,一个皇帝每天的分例包括一只羊、五只鸡、三只鸭、二十七斤猪肉、一百斤牛奶、六十斤萝卜、十九斤白菜、三十个馒头、七十五包茶叶。这么多东西,皇帝能吃完吗?肯定吃不完。吃不完怎么办?赏给身边的宫女和太监,赏给他喜欢的妃子或大臣。
西太后慈禧就喜欢这么做,她的分例赶超皇帝,她每顿饭要端上两个火锅、四碗大菜、四碗素菜、六盘炒菜、四种面点和一整只挂炉鸭子,外加一整只挂炉烤猪,燕窝粥和鱼翅面之类的补品另算。她还少食多餐,像糖尿病患者一样每天吃六顿饭。结果她每顿饭都要剩下一大坨,她每次都很慈祥地把这一大坨剩饭分赏给嫔妃和王公,而且那些人还都以尝到老佛爷的剩饭为荣,好像老佛爷的口水就是天下最神奇的调味料,又好像拿到了名人签名的珍版书一样。
相对来说,宋朝的皇帝表现就挺好。例如宋仁宗,敢于打破分例,每天只让御厨供应一斤羊肉和两斤面食,节省了大量食材。再比如宋高宗,他的分例虽多,日常饮食却很节俭,还懂得用公筷给受赏者夹菜,避免自己的唾液沾染给别人。
明朝人田汝成辑录的《西湖志余》记载了宋高宗的用膳习惯:“必置匙箸两副,食前多品,择取欲食者,以别箸取,置一器中,食之必尽。饭前则以别匙减而后食。吴后尝问其故,曰:不欲以残食与宫人食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宋高宗每顿饭都要摆上两双筷子和两只勺子,其中一双筷子是公筷,一只勺子是公勺。凡是他认为自己爱吃而且吃得完的饭菜,都先用公筷和公勺分到一个大盘里去,然后他再把大盘里的饭菜吃个干净,剩下的那些饭菜则分赏给宫女。皇后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朕不想让别人吃我的剩饭嘛!
公主的筷子
唐宣宗有十一个女儿,其中两个跟这篇文章有关,她们分别是永福公主和广德公主。
永福公主没有福,姐妹十一人,就她嫁不出去,因为她爹唐宣宗讨厌她,不让她出嫁,怕她嫁出去给娘家丢人。
唐宣宗说:“朕近与此女子会食,对朕辄匕叚,性情如是,岂可为士大夫妻?”会食,指聚餐;匕叚,分别指勺子和筷子。唐宣宗的意思是说,我跟这个闺女同桌吃饭,发现她缺调少教,吃饭时不消停,老用勺子和筷子对我指指点点,一点儿规矩都没有,这种公主怎么配做人家的媳妇呢?所以“乃更命琮尚广德公主”,本来给永福公主订了亲,又把亲事退了,让永福公主的未婚夫娶了自己另一个女儿广德公主。
广德公主可比永福公主规矩多了,《新唐书》说她严守妇道,孝顺公婆,处处随顺丈夫,后来丈夫获罪,被流放到广东韶关,她马上跑到韶关去,跟丈夫一块儿受罪。这位广德公主如此严守礼法,自然不会像永福公主那样不礼貌,在餐桌上随随便便用筷子指人家的鼻子。
下面再说说宋朝的一位公主:宋太宗的女儿荆国公主。
荆国公主打小养成严格的就餐习惯,“凡饮食,举匙必置箸,举箸必置匙,食已,则置匙、箸于案。”拿勺子的时候一定放下筷子,拿筷子的时候一定放下勺子,决不一手持勺一手持筷,双管齐下扫荡群餐。吃完饭,她会把勺子和筷子整整齐齐摆放到餐桌上,决不拿来指人,更不会把筷子插在还没吃完的米饭上,好像插在坟墓上的线香。
荆国公主认为一个人的吃相非常重要,既能看出家教,又能看出性格。她出嫁后,丈夫跟人喝酒,她躲在屏风后面观察,看客人怎么用筷子。假如用筷子不得其法,或者像前面永福公主那样拿筷子指人,她会悄悄告诉老公:这人没出息,以后别理他。老公照办,于是就有很多客人莫名其妙地被绝交了。
吃相重要不重要?当然重要,当众舔碗、很响亮地吧唧嘴、肆无忌惮地用筷子指人家鼻子,都会惹人厌烦。但是仅仅从吃相上判断一个人是否有出息,是很不靠谱的做法,因为每个人的生活习惯有所不同——好多老外根本捏不住筷子,你能说人家没出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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