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帮业主追回欠款又助企业渡过难关 善意执行 实现双赢

韶关日报 2020-08-31 09:16

法官给业主们发放执行款。

“法官,案子判了这么久,被执行人还没付钱,你们怎么不把他们抓起来?”“法官,我们公司现在经营很困难,你们冻结的两万多元是公司用以维持基本运营的,要是继续冻结,我们公司怎么经营?”

自受理赖某等54名业主申请执行始兴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称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后,始兴法院的执行法官便遭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多番追问。

据悉,上述54名业主因房地产公司延迟交付商品房与之发生纠纷,并对簿公堂。始兴法院依法审理该系列案,判决房地产公司向54名业主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共计13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房地产公司未如期履行支付义务,该系列案件经业主们的申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随即,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该房地产公司的银行账户,传唤该公司负责人到庭申报财产、说明具体情况,并限期让其提出可行的违约金偿还方案。但随着执行工作的开展,法官对该公司的困境有了更多了解,知悉该公司正待“回血”,与公司共度时艰的员工们已有两个月未收到工资后,难题也被摆在了面前——怎么做才能既尽快兑现54名业主的合法权益,又兼顾社会效益帮助“盘活”陷入经营瓶颈的公司?

为此,法官多次与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沟通,并形成初步解决方案,即提取该公司暂存于始兴某单位的44万余元的保证金,将该公司名下的部分商铺和车位通过出售、拍卖等方式变现,以期尽快偿清执行款。同时,该公司表示,希望能在商铺出售款中预留10万元用以维持公司经营。

后54名业主应法官的召集前来法院,在法官的介绍下,了解了案件的执行进展、房地产公司逾期支付违约金的原因后,纷纷表示理解与体谅,同意了该偿还方案。

不久,法院即依法提存了前述保证金,督促该公司寻得买主以20万元的价格售出了其中一间商铺。业主们在领取合计50余万元的执行款后撤回了执行申请。随之,该房地产公司银行账户解冻,公司运转逐渐正常,“元气”逐步恢复。

如今,其余的商铺及车位等也在出售,商铺、车位等一经售出,业主们亟待收回的剩余款项又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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