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发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108万元

韶关日报 2020-08-24 08:59

本报讯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和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国家发改委等六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韶关市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价格临时补贴“提标扩围”政策,在3-6月的执行期限内,累计对韶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8013人次,金额合计108.1万元。

据了解,价格临时补贴是指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的启动条件时,有关部门将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发放的临时补贴。若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则启动联动机制。韶关市相关价格指数数据由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负责提供,当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或中止条件时,由市发改部门函告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据悉,此次政策最大的亮点是今年3月至6月的价格临时补贴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标准1倍。即按双倍标准发放。韶关市6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每人131.24元。市人社局将向满足条件的保证对象直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全程无须申请或提交任何资料即可直接到账,有效缓解了疫情期间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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