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实现全域创森“双备案”目前全面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本报讯8月12日—13日,乐昌市、新丰县、翁源县分别在北京召开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评审会,经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质询讨论,三个县(市)的创森总规均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至此,韶关市在开展市级(涵盖浈江、武江、曲江)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同时,所辖7个县(市)均实现了创森申请和总体规划的“双备案”,全面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韶关全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首个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再次取得重要进展。
在去年4月召开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会上,韶关提出市县同期、上下联动、全域创森的工作目标,着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首个全域森林城市地级市。会后,各县(市)立即启动了创森工作,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正式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发函申请创森备案,并在当年10月成为全省首个实现全域创森备案的地级市。其中,始兴县作为全省首批创森试点县之一,在2018年提前启动了创森工作,有望在今年成为全省首个县级国家森林城市。仁化、南雄、乳源、乐昌、新丰、翁源等6个县(市)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创森备案的要求,在认真分析区域内自然资源本底、经济发展要求和文化积淀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了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继在去年12月和今年8月通过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同时,韶关市进一步拓展森林城市的内涵,促进森林城市建设向城镇和乡村延伸,积极开展森林小镇和森林乡村建设,目前南雄市帽子峰镇、乐昌市九峰镇等8个镇已获“广东省森林小镇”称号,始兴县太平镇水南村、仁化县丹霞街道麻塘村等48个乡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
据了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行“双备案”。申报城市政府提出创建申请,通过国家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备案后,应尽快开展资源本底调查,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规划期至少10年),并将批准实施的正式文件和规划文本报国家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备案。按照备案的总体规划实施满2年后,申报城市按照创森工作目标开展自查验收,自查合格后,按照要求将有关材料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司,请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派出专家组开展核查验收。经验收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后,将在中国城市森林建设论坛上获颁“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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