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表决通过的《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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