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犊”有风险一巴掌“打”出七个月有期徒刑
对于家长来说,孩子在外面打人或者被欺负,都是令人十分头痛的难题,是教育自己的孩子大度忍让,还是“护犊子”亲自打回去?在处理这类情况时,若是不理智的家长,还有可能酿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后果。近日,始兴县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件“冲动的惩罚”的案例。
【案情回顾】
今年年初,因李某的小孩在玩耍中殴打了刘某的小孩,刘某便扇了李某的小孩一巴掌。后李某的家人付某与刘某等人共同到派出所协商解决此事。正在协商之时,李某冲进派出所,得知是刘某扇了其孩子一巴掌,遂用右手用力扇了刘某左脸一巴掌。经鉴定,刘某左耳鼓膜穿孔,身体损伤属轻伤二级。近日,经始兴县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李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检察官说法】
暴力既不利于解决问题,还容易使事态失控,一旦触及刑律,将留下终生污点。如何理性、有智慧地处理与孩子相关的矛盾纠纷,是每一个父母都需要学习的一项重要课题。第一,家长不应该直接与孩子发生冲突;第二,过错方的家长应该主动引导孩子道歉,及时妥善解决问题;第三,家长应该在日常生活中,积极正确引导孩子如何与人和谐相处,让孩子学会处理同学之间的小矛盾。总之,为人父母遇事要心态平和,切不可莽撞冲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3.4、a条“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构成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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