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法院多措并举 司法护航助力乡村振兴
前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发展描绘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恢宏蓝图。此后,各地纷纷响应,日夜兼程,一幅乡村振兴的画卷徐徐展开。
卷中,地处粤北的美丽新丰亦占一隅。秀山绿水间,多彩的新丰乡村越发亮眼。美好的变化背后,是党的正确领导和人民的不息奋斗,也少不了新丰法院矢志不渝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筑牢乡村“平安墙”
近年来,新丰法院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结潘某委恶势力犯罪等案件,严厉打击利用亲情、宗情、乡情纠集的黑恶势力,将“平安网”越织越大、越织越密,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依法审结被告人伍某等22人开设赌场等案件,判处农村涉黄赌毒等刑事案件74件137人,有力震慑农村黄赌毒等治安乱象,引导群众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习惯。
“在村里,部分家庭因赌致贫,导致家里的老老小小都要跟着挨饿。法院依法打击这类犯罪行为,确实十分必要。”采访中,一名村民对新丰法院严惩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表示肯定。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村干部的带头作用不容轻视。为此,新丰法院积极联合村镇相关部门,通过庭审旁听、专题讲座等方式,结合该县某村委会干部挪用资金案等审判实例、近三年来该县基层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类型和特征作简要分析,为新丰各村“两委”干部250余人次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提升村干部依法履职水平与能力;促进广大村干部严格规范基层财务账目的管理,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引导基层组织查找制度、规章、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班子建设,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庭上,被告人最后陈述时的忏悔,让我印象十分深刻。但世上哪有后悔药,现在他只能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牢里好好改造了。”“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身为村干部,难免会面临诱惑。但不论什么时候,都一定要绷紧心里那根弦,走好每一步,绝不走错一步。”参与旁听的村干部们说道。
当好产业“守护者”
2018年以来,为助力乡村振兴,新丰县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群众发展家庭农场近58家,培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近342家,涉农产业发展欣欣向荣,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纠纷。
2019年,农场主胡某首次来到新丰法院。他不为别的,只为帮自家农场枯萎死去的40余亩火龙果树讨个说法。
“为了让火龙果增产,我在丰城镇某门市部买了好几回农药,用来喷洒灭虫。”胡某告诉法官,让他没想到的是,农药喷了没多久,他家的40余亩火龙果不仅没有增产,反而变小、落果,随后开始枯萎死亡。“丰城镇某门市部卖的农药有问题,当下我就去找他们谈,没有结果。后来我又去了好几回,但现在过了近两年,还是没有结果,我决定起诉他们,让他们赔偿我的损失。”
新丰法院依法受理该案,由丘福源法官承办。丘福源调查发现,丰城镇某门市部销售的农药确实存在问题,但胡某手头上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火龙果减产系该农药导致。此外,丘福源咨询鉴定公司得知,该纠纷发生至胡某提起诉讼的时间间隔较长,要鉴定出农药影响了火龙果生长的难度大,且鉴定费较高。
考虑到上述情况,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解决该案纠纷,丘福源多次组织胡某及丰城镇某门市部负责人进行调解。
通过法院搭建的“沟通桥梁”,胡某与该门市部负责人实现了从争持不下到良好沟通的转变,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丰城镇某门市部向胡某赔偿损失7.2万元,以更平和的方式为这场拖延了近两年的纷争画上句号。
上述案件只是新丰法院审结的众多涉农纠纷中的一个例子。据统计,两年多来,新丰法院依法审结、执结承包经营权等涉农案件共计129件,为农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挽回经济损失365万余元,向9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万元,兢兢业业护航新丰涉农产业发展,助力打造乡村振兴“新丰样板”。
画好一方“山水画”
云烟缭绕云髻山、粉嫩绚烂樱花峪……在“九山半水半分田”的新丰,放眼便见延绵起伏的山峦,森林覆盖率超80%,凭其天然盛颜得名“广东的香格里拉”。
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为谋私利铤而走险,实施滥砍滥伐、非法采矿、非法猎杀珍稀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新丰的自然环境造成威胁,不利于美丽乡村建设。
对此,新丰法院加大打击力度,从严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自2018年以来,共审结涉环保案件36件,判处犯罪分子40人,擎司法之剑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此前不久,新丰法院依法审结了被告人梁某滥伐林木一案。该案中,梁某承包了新丰某镇的山林,却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砍伐了其所承包的山段林木,砍伐山林面积50.84亩,林种为生态公益林。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的行为导致省级生态公益林遭受破坏,被砍伐的山段出现山体滑坡、水土流失等情况,破坏了生态环境,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负刑事责任,且应就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的民事责任。故依法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5万余元。
罔顾环境保护的长远利益、为蝇头小利破坏生态资源,根源实则在于思想认识尚不到位。为此,新丰法院多次邀请该县各村“两委”干部等到庭旁听涉环保案件庭审,以真实案例、庭审实景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提升村“两委”干部环保意识、法律素养,并发动干部引导、带动村民学习涉环保法律法规,在心中牢固树立环保理念。
工作之余,新丰法院的干警们还时常前往该院挂扶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携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以前咱村道两边到处是家禽粪便,生活垃圾随处可见,村委会门前的操场杂草丛生,篮球架也摇摇欲坠,村民根本没法在操场上活动,现在可就不同了。”新丰马头镇坪山村的村民们,向笔者介绍起村里的变化时有些兴奋,并伸手指向不同的地方介绍道:“法院帮咱筹得经费,把村委会门前的操场改造成了党建文化广场,重新安了篮球架等娱乐设施。路面给硬底化了,漂亮的绿植和草地也给种上了,大家都特别喜欢、特别爱惜,也越来越自觉地维护村里环境。”
每日傍晚,坪山村的妇女们准时来到党建文化广场,打开音乐翩翩起舞;孩子们也早早来到广场和三五好友追逐嬉戏、尽情撒欢……晚风徐徐,音乐声和孩子爽朗的笑声此起彼伏。拭去白日的繁忙,这份闲适既难得又美好。
擦亮乡风“文明牌”
发生的矛盾纠纷大多在近邻身上,处理不好不仅不利于村民团结,还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多元化解当为上策。
近年来,新丰法院主动融入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铺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工作。积极搭建诉调对接平台,针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纠纷多发领域,引入工会等相关组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对接工作室。邀请工会、农业局、妇联等组织参与诉前调解200余件,成功化解纠纷190余件,调解成功率超95%。
2019年10月13日晚,韶关综合频道《以案说法》节目如期播出,围绕新丰法院调解的一宗种子纠纷案展开。
该案所涉的31名村民系水稻种植户,在新丰某种子经销商处购买稻种进行播种后,发现所种水稻出现了未能如期抽穗、稻田减产或失收等情况,怀疑买到了假种子,找经销商要求其赔偿。经销商不依,村民遂纷纷前往新丰法院,表示要将该经销商告上法庭。
法官陈北周接待了村民之后,前往村民所在村委了解情况,邀农业办相关工作人员参与调查,合力查清涉案种子并非假种子,水稻减产缘于该种子品类非粤北地区适种的稻种,不宜在新丰种植。而后,新丰法院联合镇政府、农业办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组织村民和经销商调解,阐明稻田减产的原委,耐心劝解、释法析理,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销商亦如数将共计9万余元赔偿款给付了案涉村民。
将“守望相助、邻里和睦、重义守信”等传统美德与多元化解相融合,倡导文明和谐乡风。针锋相对的少了,慈眉善目的笑脸便会多起来。
念好乡村“脱贫经”
“现在村里的收入怎么样?稳定吗?你们对我们的扶贫工作开展满意吗?”新丰法院院长刘俊波前往该院挂扶村马头镇坪山村了解“两不愁三保障”和“八有”政策落实情况时,向该村村干部、村民问道。听罢提问,村干部和村民都连连笑着点头:“现在收入可比以前好多了,满意满意。”
为帮助坪山村脱贫,新丰法院严格落实驻村干部和一对一帮扶责任人制度,坚决做到详细了解贫困户的家庭情况,为每户量身订制脱贫计划,做到挂钩帮扶、务工和技能培训全方位服务。
针对村中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新丰法院在贫困户自愿的前提下,帮助11户49人分别参投马头镇政府水电扶贫项目、“代种代养”项目,令每户每年最低获得所投资款项百分之八的分红。此外,还有8人通过技能培训和进村入户培训使自身专业素质得到提高,已全部在珠三角或本县实现就业。
针对坪山村无劳动力的贫困户,则将他们纳入低保或五保保障范围。为全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代缴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并为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27名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费用。同时,帮助符合危房改造贫困户申请资金改造,并另外筹措了4万元资金给困难贫困户用以修缮住房。
据悉,2020年,坪山村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64人,已全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和“八有”标准,实现稳定脱贫。今年上半年,坪山村集体年收入约30万元,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13600元。除帮助贫困户有了稳定收入来源、最低生活保障外,新丰法院还帮助他们实现了饮用水安全、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覆盖、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的整体提升,并令该村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行走在乡村的道路上,一草一木、一点一滴的喜人变化,总能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我们倍感鼓舞,并且更有干劲。”刘俊波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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