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学前及普通高中生均经费标准提高进一步改善韶关市学前教育及高中教育阶段办学条件

韶关日报 2020-07-28 08:51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2020年市10件民生实事要求,韶关市持续加强学前及普通高中生均经费保障,目前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已提高到每生每年400元,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已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

据悉,市教育局与市财政局积极落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结合韶关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韶关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及《关于建立韶关市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通过这一制度明确拨款标准,完善财政生均拨款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不断提高高中办学经费水平,保障幼儿园运行管理各项支出,各地已严格执行该制度。

据了解,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主要用于为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所需的保育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给予的经费补助,由民办幼儿园统筹用于保障运行管理各项支出。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与教学相关的后勤服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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