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持续发力 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支持

韶关日报 2020-07-20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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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韶关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可获得一次性5000元的基层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政府全额“买单”……

眼下正值毕业季,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874万人,创历史新高;韶关市内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1.1万人,就业形势不断“加压”。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特殊就业形势,市人社局日前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多措并举,精准帮扶,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持续提供政策支持。

高校毕业生在韶关市就业可享受哪些补贴?

一、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条件: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2020年底前,补贴期限届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延长1年补贴期限。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就业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负责单位: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8522933。

二、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1.劳动者属于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4.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韶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

申请程序:用人单位(或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负责单位: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8522933。

三、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补贴补贴对象和条件:

2018年1月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时间为准)在韶关市境内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签订24个月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且社保关系仍在韶关市(中省驻韶单位按隶属关系参加广东省社会保险的列入享受范围),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下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韶关学院、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的高校毕业生;

2.韶关市生源市外院校的高校毕业生;

3.市外生源市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

1.补贴标准

(1)购房补贴。毕业后在韶关市境内购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标准为:硕士8万元,本科3万元,专科1万元。此项补贴采取一次性享受分两次发放的方式执行,三年内发放完毕(第一年发放50%,第三年发放50%)。

(2)生活补贴。标准为:硕士每人每年12000元(用人单位为韶关市百家优质企业倍增计划的,每人每年20000元);本科每人每年6000元;专科每人每年3600元。此项补贴采取一年发放一次的方式执行,享受期限不超过两年。

(3)租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400元。此项补贴采取一年发放一次的方式执行,享受期限不超过两年。已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享受该项补贴。

合同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本市的当年停止发放以上补贴。

应提交资料:

1.《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政策补贴申报表》;

2.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含电子),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3.劳动(聘用)合同,在编人员由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实,本人创业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缴费清单);5.银行卡;

6.户口簿(韶关市生源市外院校专科学历提供);

7.租房合同(申请租房补贴提供);8.住建部门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是以本人或夫妻双方作为购房合同买受人在韶关市境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申请购房补贴提供);

9.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申请程序:

1.受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自申报通知发布后,于有效期内,带齐所需资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齐全予以受理。

2.审核。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由当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核准确认的名单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公示结果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审批。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负责单位:韶关市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8520220。

四、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单位是否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下同)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负责单位:韶关市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8627189。

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什么扶持政策?

一、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小微企业。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申请对象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负责单位: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8522933。

二、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1.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此项补贴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学籍证明,劳动合同。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申请对象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3个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想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负责单位:韶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8522933。

三、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2.用人单位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应提交材料:见习协议书;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由补贴对象选择其一提供)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失业登记信息(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享受时核验)。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用人单位与见习期未满(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2020年12月31日前可再申请剩余期限就业见习补贴。

负责单位:韶关市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8520220。

四、见习留用补贴

补贴条件:1.见习单位在见习结束后(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留用见习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见习协议书;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超过24岁且属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劳动合同。已申请过见习补贴的,可仅提交劳动合同。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见习补贴申请情况(仅提交劳动合同的须核验)。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负责单位:韶关市人才服务局,联系电话:8520220。(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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