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盔一带”成为生命安全守护神

韶关日报 2020-07-14 08:57

自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车都要佩戴头盔,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佩戴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日前,韶关市交警部门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一盔一带”教育宣传整治行动,对骑摩托车、违标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集中教育和纠正。在行动中,发现不少市民骑行并未佩戴安全头盔,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仍然在路上。

据调查统计,每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小汽车。数据显示,骑行人佩戴安全头盔则可在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和颅脑损伤的几率分别减少63%、88%。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分析,正确使用安全带并完全发挥作用的,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而在行驶过程中,若摩托车、电动车骑行人(包括搭乘人)能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头盔,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无疑是保障司乘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

由此可见,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不断提高驾驶员的交通文明素养和守法意识,让“一盔一带”成为生命安全的守护神。

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时,一方面,交警部门要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让每位公民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不断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使大家认识到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担责。另一方面,交警部门也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结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稳控市场,谨防头盔价格上涨,并通过人性化的执法,将安全保障做到最大化。

交通关乎文明,文明改变交通。良好交通习惯的养成,都是文明交通的组成部分,众人共筑的交通文明,正好体现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和社会治理水平。多年来,一些人骑行或乘车“不戴盔不系带”,不但会导致交通悲剧的发生,而且会成为提升群众文明素质的“绊脚石”。作为全国性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正是提升交通文明的一大政策契机,交警部门在开展行动中,既要庖丁解牛、循理而行,也要在细枝末节处下功夫,以更实的措施、更好的服务、更严的执法,久久为功,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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