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依托数字城管加大“车窗抛物”整治力度 一天处罚两宗违法行为
本报讯昨日,曲江区交警大队一中队首次依法对两名“车窗抛物”的司机进行处罚(驾驶证记2分,罚款100元)。据了解,这两宗“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是有关部门依托数字城管固定证据进而实施依法传唤和处罚的。
据曲江区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该区自启动“车窗抛物”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做足宣传教育功课,通过学校主题班会、张贴“禁止车窗抛物”宣传标语、LED显示屏播放“禁止车窗抛物”宣传片、在主要交通路口制作大型警示牌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教育,提高司乘人员文明驾驶、文明乘车的安全意识。据统计,全区在147辆公共汽车、20辆城区公交车上张贴了“禁止车窗抛物”宣传标语;在城区3个主要交通路口制作了“禁止车窗抛物”警示牌;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500余次;制作了4万张“车窗抛物”宣传小卡片,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交警大队针对警力不足的问题,与住建局联袂合作,通过“数字城管”电子监控,实行证据固定。从6月29日起,每天对覆盖区域实行全天候监控,发现一宗处罚一宗。交警大队通过“数字城管”监控屏发现,6月30日中午12时45分,一辆银色货车在老桥头路口等红绿灯,车辆驾驶人从车窗内抛出一个白色纸团,掉落在车辆左侧地面;7月2日又发现一宗类似违法行为。交警大队根据视频,依法传唤违法行为人,当事人对“车窗抛物”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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