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小明等辞职请求的决定(2020年6月12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杨小明、张平请求辞去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巫育明、潘穗请求辞去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小明、张平辞去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巫育明、潘穗辞去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杨小明的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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