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市委决定派出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对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接待办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时间从2020年6月上旬至8月下旬。按照《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委编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18127388427,电子邮箱:sgswxcz01@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委办公室、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水务局,联系电话:18127388219,电子邮箱:sgswxcz02@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接待办,联系电话:18127388860,电子邮箱:sgswxcz0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18127388420,电子邮箱:sgswxcz04@163.com。
市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市财政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审计局,联系电话:18127388590,电子邮箱:sgswxcz05@163.com。
信箱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委大楼318市委巡察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就上述问题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韶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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