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检察院举办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干部培训班 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
本报讯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干部的履职能力,着力推进纪检监督执纪问责及检务督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近日,韶关市检察院举办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干部培训班,来自全市基层检察院的10名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干部参加培训。
培训中,市检察院对照市委巡察发现13个方面共性问题清单以及近年来对基层检察院巡察发现的一些问题,着重讲解了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工作内容,学习了“三个规定”、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及“三重一大”事项等文件精神,详细阐明了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工作的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方法,要求大家在工作中要加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从严履行监督职责。
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培训,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工作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方面的重要作用,明确了监督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了担当意识和使命意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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