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流域“清漂”获阶段成效 清理河流长度7891公里、漂浮物3.71万吨

南方日报 2020-06-02 06:40

南方日报讯(记者/谢庆裕)“东江流域主要大江大河已形成常态化保洁模式,水域基本无成片水面漂浮物。”记者6月1日从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了解到,4月15日至5月15日期间,省东江流域管理局组织东江流域各地(主要是广州市增城区深圳市韶关市新丰县河源市惠州市、东莞市)开展2020年第一次集中“清漂”专项行动,流域各地共投入资金3402.59万元,清理河流长度7891.58公里,清理漂浮物3.71万吨,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夏季水浮莲生长旺盛,容易淤塞河道,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环境。对此,广东从2018年起在全省全面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其中定期专项行动以流域片(东江、北江、西江、韩江、鉴江)为单元,每年定期集中全面开展两次清漂专项行动。

“流域各地市高度重视东江流域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就地打捞,科学清运、妥善处置"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项行动。”省东江流域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例如,河源市充分发挥省级河长专项资金作用,从4月起启动收购水浮莲助农行动,计划8月起向全市推广,拟总投入约1050万元,政府按篓收购村民清理出的水浮莲,并鼓励村民利用水浮莲堆肥,制作肥料,进行循环利用。东莞市对“清漂”专项行动开展巡查督查,同时将河道保洁纳入河长制考核范围,发现问题立即督办。

省东江流域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第二次东江流域集中“清漂”行动将在9月15日开始。9月15日至24日,流域内各市摸清底数,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流域上游韶关、河源、惠州市集中开展“清漂”。9月25日至10月4日,流域下游东莞、广州、深圳市集中开展“清漂”。10月5日至15日,流域片各市共同开展“清漂”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完成。

除实施集中“清漂”行动外,东江流域片各地市还将根据水面情况,不定期开展“清漂”工作,将其纳入日常管理,落实专门队伍负责水面日常保洁,建立水域保洁长效机制,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严防水面漂浮物死灰复燃。“河湖日常管护及保洁”已列入各地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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