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送到病床边
本报讯“彭阿姨,我们来帮您办手续了。住院一段时间了,恢复得怎么样了?”近日,曲江法院干警前往医院,为彭阿姨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手续。
彭女士住院源于今年4月的一场车祸。当时,彭女士搭乘三轮摩托车沿曲江区马坝镇环城路行驶,在途中被同向由曹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右转弯时撞倒,事发后,曹某驾车逃离现场。事故中,三轮摩托车发生损坏,彭女士也因此受伤入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曹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而后,彭女士决定向曲江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曹某赔偿自己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所遭受的损失。但由于曹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彭女士担心诉讼后赔偿款可能会因此无法得到有效执行,遂委托亲属到曲江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曹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查封、扣押。
此前,因彭女士亲属带来的委托代理手续不齐全,故未能完成申请。但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告知书所述,如交警部门在车辆检验鉴定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就将对暂扣的车辆进行放行,到那时即便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成功了,也可能无法对曹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有效的查封、扣押了,这可急坏了彭女士。
得知这一情况后,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曲江法院干警决定前往韶关市中医院,在病床边指引彭女士填写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帮助其顺利完成了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如图,黄文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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