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三防办发出紧急通知 做好暴雨各项防御工作
本报讯据市气象局预报,25日夜间韶关市有一次暴雨、局部大暴雨的降水过程,并伴有短时强降水和局地8级以上的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市三防办已于24日18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并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认真执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三防责任制。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提前安排落实防御措施,强降雨期间县镇分管三防工作的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本辖区,确需外出严格落实补位制度,严格落实“三个联系”制度和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一旦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橙色、红色等预警信号,立即对照省有关文件的相应条款严格执行。
通知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尾矿库、危化品企业的检查。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的实时监测、会商研判和滚动预报。水务部门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巡查,确保度汛安全。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防汛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认真进行排查。交通部门做好公路沿线山体滑坡、桥梁坍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发现容易出现地质灾害的隐患点,要及时采取警示或封闭等交通管控措施。旅游部门要深入排查景区地质灾害隐患和旅游设施安全隐患,做好游客应急管理工作,做好警示标志,确保游客安全。
通知强调,要加强重点区域人员安全监管,加强雷雨大风引发次生灾害巡查,确保人员安全,切实做好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
另据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当前强降雨防御工作要点》的要求,各地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应急响应挂钩机制,建立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消防救援、气象、水文部门灾害应对协作联动机制。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时,当地应组织危险区域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时,当地应组织危险区域群众立即转移;降雨结束前,已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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