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从明日起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申领更便捷用途更广泛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明日起,韶关市将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车主可在线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称“电子凭证”),在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机动车汽车租赁、抵押、交易、驾驶他人机动车等场景可使用。
电子凭证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明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电子凭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据市交警部门民警介绍,电子凭证不仅网上申领便捷,还拓展应用范围,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多个场景。已领取电子凭证的车辆,无须粘贴纸质标志,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车辆检验状况。事故处理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事故,可通过查看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以确认车辆检验状况。保险理赔时,可向保险公司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租赁、抵押、交易车辆时,可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6年内免检车辆可直接申领
据了解,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电子凭证采用专用的加密防伪二维码,保证唯一、可靠和安全使用。
同时,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同时,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应主动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的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
韶关市交警部门提醒,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在用车辆尚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直接上网下载使用。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无须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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