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加强13类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首季认定620名就业困难人员

韶关日报 2020-04-17 08:51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减轻其就业压力和生活压力,市人社部门以就业帮扶为抓手,扎实做好疫情期间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在做好就业推荐的基础上,用好用足帮扶政策,促进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创业。今年一季度,韶关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620人。

据了解,就业困难人员是指韶关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13类就业困难群体,包括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失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精神障碍康复人员;退役士兵;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以及韶关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市人社局将就业帮扶和政策帮扶作为重要抓手,在做好就业推荐的基础上,用好用足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切实发挥托底安置作用。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成功创业,自有资金不足的,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同时还可享受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服务,对有培训意愿的,可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年龄偏大、身体残疾等原因造成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开展个性化的”一人一策“兜底援助,优先推荐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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