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韶关日报 2020-04-07 09:08

近年来,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战略部署,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荣为己任,以保护为根本,以治理为导向,以监督为职能,为环境保护与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如该院办理的南雄市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涉案企业为南雄市当年重点招商引资的民营企业,在培训场地建设过程中非法占用林地约5.3亩。经审查,检察机关对该涉案驾驶员培训学校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案件办结后,为进一步督促涉案企业担负责任,共同打造生态南雄、绿色南雄,以起到良好的社会警示教育作用,今年1月和3月,检察官两次前往涉案现场查看植被复绿情况,监督企业将植被复绿工作实施方案真正落实到位,并提醒涉案企业要精心做好后期看护和管理工作,保证补植树苗的成活率。

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护航。接下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好打击、保护和监督职能,进一步探索完善“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做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方群众,尽好生态环境的公益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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