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季韶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接受申报 每月最低可获补贴500余元

韶关日报 2020-04-07 08:46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韶关市已开始受理2020年第一季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按个人每月社保实际缴费额三分之二的标准获得社保补贴,极大地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在疫情期间社保缴费的压力。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是为了减轻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负担而推出的积极就业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申领对象和条件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形式登记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照个人每月社保实际缴费额三分之二计算;即使以当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计算,每月补贴金额最低也超过500元。在补贴期限方面,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2020年底前,补贴期限届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延长1年补贴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在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材料,以后正常申报时,只需提供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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