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阶段性降低市区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

韶关日报 2020-04-04 08:53

本报讯笔者昨日从市发改局获悉,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市监〔2020〕21号)和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民营〔2020〕38号)精神和3月31日市领导的批示,市发改局4月2日下发《通知》,决定阶段性降低市区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

具体规定为: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阶段性降低市区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10%,即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由2.48元/立方米,下降至2.23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2020年上半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足额缴纳用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以上通知自规定的截止日期之日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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