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至6月韶关将阶段性减免养老、工伤、失业社保费预计为企业减免社保费4.9亿元

广州日报 2020-03-26 03:53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卜瑜通讯员黄思敏)记者昨天从韶关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帮助该市企业纾解用工成本增加、资金周转困难等难题,让更多企业“轻松上阵”。该市人社局用足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预计该市2月至6月将阶段性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4.9亿元,为复工复产按下“加速键”。

据悉,韶关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单位缴费对象,可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政策。

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划型后符合享受免征政策的,免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社保费。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可延期缴纳,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在延缴期限结束后,可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截至目前,韶关已完成累计退费4364.71万元,其中,退回11178家单位企业养老保险费4096.54万元;退回11231家单位工伤保险费133.71万元;退回11222家单位失业保险费134.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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