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韶关市化工厂地块内职工房屋征收安置补偿项目,对位于韶关市化工厂地块的坟墓实施迁移工作。现通告如下:
1.迁移时间由坟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4日前到该坟墓所属地块的居委会核对登记,并自行将坟墓迁出。
2.迁移处理:
(1)坟主在规定时间内迁移完毕的按标准领取补偿费;
(2)逾期未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3)对妨碍坟墓迁移工作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咨询电话:0751-8899676
特此通告!
韶关市浈江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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