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室完成首例律师异地阅卷

韶关日报 2020-03-03 08:53

“您好,我是韶关市XX所的律师,我代理的XXX案件已移送新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人在韶关市区,由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无法前往新丰县检察院阅卷,该怎么办?”2月18日上午,韶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律师接待专机接到了一通电话。

“您的情况我们已经知悉,由于我院是首次遇到相关情况,我们将尽快与新丰县检察院联系,沟通异地阅卷事宜,稍后回复您。”市检察院案管工作人员回答道。

根据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案件管理工作的部署,经请示院领导,市检察院案管室迅即启动协助律师异地阅卷的工作。在新丰县检察院的远程配合下,经通知律师到市检察院审核确认身份后,市检察院案管室将已上传的电子卷宗全部刻录成加密光盘交给辩护律师,并告知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案件信息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工作。至此,市检察院成功完成了异地阅卷,整个过程不到半天,为律师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最大限度保障了律师阅卷权。

连日来,市检察院还接到了另外两宗关于律师异地阅卷的申请,并成功完成在“家门口阅卷”,让律师“少跑腿”。接下来,市检察院将出台全市检察机关关于异地阅卷的规范性文件,积极优化律师阅卷服务,节约律师阅卷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律师接待工作提供优质、放心的服务,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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