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殴打防疫人员两名男子获刑入狱

中山日报 2020-02-21 02:06

本报讯(记者 张倩 通讯员 徐艳)20日上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了该院首宗涉疫情寻衅滋事罪案件,对两名辱骂殴打防疫检查人员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

2月5日,被告人梁某某在中山市黄圃镇某村村口临时防疫检查站接受体温监测和身份核对时,与工作人员黄某建发生口角,并通知其兄被告人梁某等人到场辱骂黄某建等工作人员。

当晚8时许,被告人梁某、梁某某酒后纠集他人至被害人黄某建住处附近,辱骂被害人黄某建及其父亲黄某行,治保会工作人员接报后到场处置。随后,被告人梁某、梁某某对被害人黄某建、黄某行进行殴打,并将上前劝阻的治保人员按倒在地。公安人员接报后到达现场,将被告人梁某、梁某某抓获归案。

经鉴定,被害人黄某建、黄某行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梁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最终判决被告人梁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梁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举国上下众志成城参与到疫情阻击战中,不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舍小家为大家”,也投身到疫情防控一线。法官认为,本案中两名被告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不仅拒不配合检查,还纠集人员辱骂、殴打防疫工作人员及其家人,并致使他们受轻微伤,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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