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应急救治医院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韶关日报 2020-02-20 09:07

本报讯笔者昨日从市发改局获悉,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支持应急救治医院的建设,日前,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疫情期间应急救治医院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47号)。市发改局要求韶关市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通知》规定:自今年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建设的应急救治医院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具体应急救治医院名单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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