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4例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
本报讯昨日上午,粤北第二人民医院第四度传来好消息,韶关市第4例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出院。
出院患者D,女性,30岁,为韶关市第二例确诊病例和第三例确诊病例的女儿,该患者1月20日从郑州坐高铁来韶关探望居住在曲江的父母和亲人,为第三例家庭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于21日被隔离观察。患者在2月3日开始出现发热,被送往定点医院粤北第二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经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及省市级医疗专家组会诊,2月3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经过粤北第二人民医院、粤北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新冠肺炎临床救治专家及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精心救治、悉心护理,患者体温恢复正常,咳嗽等症状消失。经韶关市疾控中心对患者先后二次间隔24小时以上进行的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予以出院。医院叮嘱出院患者继续居家隔离2周观察。
D女士最后在充满真诚的感激声中与医护人员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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